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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從民國71年起至去年103年為止,癌症皆為國人前十大死因之首,蟬聯33年。

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103年全台就有4萬6千人因癌症離世,也就是說約每11分鐘就有1人因癌症過世。

其中以肝癌、肺癌、大腸癌等三類癌症最為嚴重,光是該三類癌症的死亡人數就已經是癌症死亡人數的一半以上,

最恐怖的是,台灣民眾罹患大腸癌的機率更居"世界"之冠,

平均每10萬人就有45.1人罹患大腸癌,多數民眾在不舒服就醫檢查後,都已經是癌症的第三期或第四期了(提醒您,50歲以上民眾每2年都可以免費檢查大腸癌)。

 

 

無論生活作息多正常,都還是存在罹癌風險,只是機率高或低的問題而已。

 2015年國人十大癌症排行:

1、大腸癌  2、肺癌   3、肝癌  4、乳癌   5、口腔癌   6、攝護腺癌   7、胃癌   8、皮膚癌   9、甲狀腺癌   10、食道癌

 

以下稍微分享一下相關數據:

平均約5分鐘就有一人罹患癌症

平均約11分鐘就有一人因癌症過世

前三大罹癌種依序是大腸癌、肺癌、肝癌

前三大罹癌死亡依序是肺癌、肝癌、大腸癌

男性罹癌風險比女性高30%

 

 癌症分為五個階段(原位癌為惡性腫瘤的一種,但不列為重大傷病範圍內之癌症)

零期癌:上皮細胞癌最早期(俗稱原位癌)

一期癌:腫瘤侷限一處,沒有擴散跡象

二期癌:腫瘤局部侵犯較嚴重

三期癌:腫瘤除局部侵犯外,也侵犯到局部淋巴結

四期癌:腫瘤已擴散到遠處部位,又稱為癌症末期

 癌症的存活率會依罹患的癌症種類而有差異,若以目前國人罹患率第一名的大腸癌來看

第零期大腸癌的五年存活率有95%以上

第一期大腸癌的五年存活率有95%

第二期大腸癌的五年存活率有80%

第三期大腸癌的五年存活率有60%

第四期大腸癌的五年存活率大約剩下5%~10%

(五年存活率的主要概念是指一般人罹患重大疾病後,若治癒後五年內沒有因此身故,五年後該病患的存活率會與一般人一樣)

 所以,癌症雖然可怕,但是如果能提早發現然後好好配合治療的話,其實依目前的醫療水準來看,都可以大大的提升存活率的。

以下是癌症可能會用到的治療及費用~

 

 

癌症的治療會依罹癌的期數、罹癌部位、個人體質等等因素而有不同,因此費用上也會有差異!

所以癌症的治療,能從平均每年三四十萬到四五百萬都是有的。

治療癌症是一件長時且耗財的治療過程,因為有錢人跟窮人生病要花的錢是一樣的,有錢能選擇的醫療品質就相對較高

 如果你我都不是憑自身能力就能支付癌症的治療費用,那就必須依靠保險了。

對於癌症,購買的險種就非常重要了。

以下介紹一下該如何買對治療癌症所需的“癌症險"。

 下列為筆者建議的購買順序

 1、實支實付險(兩張實支實付):

實支實付險指的是依據保戶所支出的醫療費用,在有最高理賠金額上限的條件下,花多少賠多少。

 實支實付的理賠模式大至如上,而實支實付險的理賠項目多會包含病房費、手術費、門診手術、醫療費用(雜費)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醫療費用也就是俗稱的醫療雜費

實支實付的醫療雜費,也是目前保險裡唯一可以理賠標靶藥物的項目。

所以治療癌症,實支實付是非常重要的險種,它可以理賠癌症的住院費用、癌症的手術費用、及癌症中最花錢的標靶藥物費用

另外,像是腦部腫瘤、肝癌、肺癌、子宮內部沾黏等等需較細膩的手術,已經有部分的醫院引進高科技的機械電腦刀(又稱達文西刀)來替代傳統的手動手術。

達文西刀不僅提升的手術的精準度,更突破了許多原無法以人進行的手術項目,像是顱內動靜脈或是腦部手術等等。

但達文西的花費起跳都至少15萬,並非一般家庭都能負擔得起的。而這部分也能以實支實付的雜費項目來做填補。

某些癌症(像是淋巴癌)會導致癌患的抵抗力下降,無法暴露在比較開放的環境下,因此可能院方都會建議病患轉至單人病房裡,以降低遭受其它感染絕的風險,

但升等單人病房是必須自費補差額的,若長此以往也會是一大負擔,因此實支實付的病房費也能填補這樣的缺口!

因此,筆者對於癌症的推薦首選險種就是實支實付險。

在規劃實支實付險的時候,建議同時規劃兩張(兩家保險公司)實支實付險。

實支實付險目前有正本及副本理賠的特性,因此可以透過這樣的特性來分散風險、提高保障、彌補不足。

另外,實支實付險目前都已經有保證續保的附加條款了,所以也不用擔心今年賠完了明年就沒了,實支實付會逐年理賠至最高續保年齡(目前平均約為75歲)

 2、重大疾病/傷病險

 重大疾病險所稱的癌症是指:

經醫院醫師藉由病理組織切片檢查、血液學或其他相關檢驗報告診斷確定係一種疾病,該疾病特徵係由人體內惡性細胞不能控制的生長和擴張,對組織造成侵害或白血球過多症所造成的惡性腫瘤;且以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類為惡性腫瘤或原位癌者為限。

重大傷病險(重大傷病卡)所稱的癌症是指: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惡性腫瘤

 重大傷病險的理賠依據是罹患上述所稱的癌症就理賠。

重大傷病險的理賠依據則是罹癌後是否符合重大傷病卡的領卡資格,同時領取重大傷病卡。

重大疾病險的癌症較為精準、重大傷病險的癌症較為寬鬆,各有優缺,可以依據需求分別規劃。

無論重大疾病險或是重大傷病險,它們的理賠方式都是一筆給付,給付後則契約終止。

  3、癌症險

癌症的最後一塊拼圖才是一般大眾所知的"癌症險"

癌症險對於癌症的認定與重大疾病險一樣。

理賠項目依保險公司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內容,比較常見的像是癌症住院費、癌症手術費、放療化療費、癌症身故廢、初次罹癌費等等。

一般大眾會覺得癌症就是要買癌症險,但其實不然。

因為癌症險它並不理賠癌症的標靶藥物,也不會理賠昂貴的達文西刀,但往往這些費用才是大家所負擔不起的費用,反而癌症險就沒有理賠這個部分了。

癌症的住院費是定額給付,且通常額度會比實支實付及終身醫療來的高許多,這些費用可以拿來彌補病房費缺額、住院期間的收入中斷、生活開銷等等。

另外,部分的癌症險也有放化療定額給付以及一次金給付的設計。

防癌險大同小異,除了實際條款內容以外,最好以保費、是否理賠併發症為規劃的依據。

併發症簡單來說就是指因為癌症所引起的其它病況,例如肺癌常會引起肋膜積水,而肋膜積水就屬於併發症,如果保單條款裡沒有理賠併發症的話,那麼對於肋膜積水這塊的治療費用,防癌險是不會理賠的。

或是說因為因為放療或化療引起癌處以外的身體部位不舒服而需要治療的狀況也是併發症,像是放療後的手腳僵硬或是頭暈腹痛都可算是併發症的一種。

若是保單不賠併發症的話後續的這些症狀或是復健也是不理賠的。

如何判斷自己買的癌症是否有理賠併發症,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翻開保單內的條款,看是否有寫"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因癌症引起之併發症"等字眼,

就代表這張保險是有含併發症的,若無,可能要稍微檢視一下自己的癌症保障是不是夠全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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